涡阳县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城区公交枢
2022/6/3 来源:不详涡阳公交公司拥有城区公交枢纽站3处,系集办公、公交客运、物流、车辆维修保养、充电桩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公交服务站场,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环境优美,商机无限。现有部分位置优越场地对外进行招租,可用于广告发布、日用品零售等商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序号
所属单位
位置
招租
面积
招租期限
控制价
备注
1
国强公交枢纽中心站
九龙大道东侧、国强建材城南侧
以现场划定区域面积为准
3年
不低于1万元
租赁场地装修费、材料费、人工费、税费等由租赁者自行承担。
2
涡阳南公交枢纽中心站
天静宫路与世纪大道交口处(长途汽车客运站南侧)
以现场划定区域面积为准
3年
不低于3万元
租赁场地装修费、材料费、人工费、税费等由租赁者自行承担。
3
涡阳北公交枢纽中心站
闸北路与省道S交口处
以现场划定区域面积为准
3年
不低于2万元
租赁场地装修费、材料费、人工费、税费等由租赁者自行承担。
二、意向承租人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
(二)本次招租标的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三)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考察,了解相关情况。
(四)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高价中标,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五)租赁期内,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私自引进第三方。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自行承担水、电、通讯(网络)等相关费用。
(七)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
(八)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租赁期内承租人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以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招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5月28日。
四、报价文件
详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5月28日下午16:00止。
(二)报名地点:涡阳县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国强建材城南米).
(三)联系人:黄震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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