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房产局发布购房风险提示一定要看

2022/5/30 来源:不详

各位购房业主:

为保障您的购房安全,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蒙城县房地产管理局向您提示购房必须注意事项如下:

一、认购商品房要注意事项

(1)审核证件。认购房屋应查看所认购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期房。不要为享受优惠价,办理VIP卡或签订认购协议方式交纳定金,认购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否则,你的权益将得不到法律保护。

(2)明确内容。签订认购协议时,要仔细了解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认购房屋的位置、房号、使用性质和房屋的销售金额、认购金额;特别是认购金的约定,具体如何执行,防止因逾期违约,造成认购金退还纠纷。

(3)认购信息备案。签订《认购书》后,要求开发商立即将认购信息填报到商品房销售网签系统中,防止开发商将该房屋再许诺给他人。

(4)限期签订正式销售合同。购房人一定要按照认购协调约定的时间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否则,购房人将因逾期违约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审阅合同内容。第一,使用合同是否是经工商部门备案的格式合同,合同中的条款和附加条款要详细了解。比如,双方的权责与义务是否对等,购房款的交纳方式与期限的约定,地下车库所有权及使用权是否明确,小区配建的会所、活动中心、医疗教育用房等设施所有权归属,房屋的交付与查验及业主公约等。第二,住房销售价格是否与物价部门审核公示价格一致,房屋的属性及面积是否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测绘报告》所标注的信息一致。第三,对开发企业发布广告的内容和销售人员对您购房的承诺,可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明确约定,防止开发商不兑现相关承诺。

(2)签订合同。要通过蒙城县房产局的“商品房买卖网签系统”进行签订,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系统将限时生成唯一的合同编号。

(3)交纳购房款。要将购房款存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标注的预售资金监管帐户,不要将现金直接交给开发商或打入非监管帐户,防止开发商挪为他用,逃避资金监管。

(4)履行义务。购房人应及时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积极配合开发商做好相关证件的提供、购房贷款的申办、预抵押申请等事项。

三、房屋备案注意事项

(1)索要备案证明。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到县房产局办理并完成备案手续,购房人要及时向开发商出具备案证明,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合同备案查询。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自己的合同是否通过房产部门备案,购房人可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县房产局一楼大厅申请查询商品房备案信息,了解合同备案状态。

四、交房注意事项

(1)查看证件。要查看所购房屋是否已取得住建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产部门核发的《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证》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防止开发商企业违规交房。

(2)查看配套。要在交验房屋时,查看房屋的配套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是否相同(门、窗、水、电、气、内外墙、地面、厨房、卫生间等);配建的电梯是否经过质量检测部门检测通过。

五、办证注意事项

不要轻易将相关的办证费用交给开发企业;如需委托开发企业办证,可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委托协议。

如发现开发企业有违规预(销)售商品房或违规交房等行为,请您及时拨打县房产局市场监管办举报。

蒙城县房地产管理局

年8月5日

来源:县房产局

编辑:高丹

蒙城县官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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