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的考核制度应该改革
2023/4/15 来源:不详《安徽涡阳遇袭少女被抛尸事件》
法医王飞翔回忆的回忆:“第一次暴露的时候,她是被嫌疑人脱光了下身衣物,又被拖拽到路边的沟里,身体持续暴露超过20个小时,而且期间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他们查看数据后发现,11日晚间到凌晨,当地最低温度低于零摄氏度,这样的温度条件是完全可以形成冻伤。而12日晚间,她又一次被抛在野外,当晚的最低气温为1.8摄氏度,她的冻伤又进一步被加剧。“如果第一次被发现时及时给她保暖、救助,伤情可能会恢复,但是第二次仍旧持续冻伤,组织就坏死了,无法恢复,唯有截肢。”王飞翔说。
小娟被冻伤截肢的双腿,双眼失明。
中国警察现行的考核制度最重要的指标就是破案率,警察的破案能力是额定的,很难实质性的提高,要提高破案率,最省事的办法就是对大量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现在发展到了就是少女失踪这样严重的潜在重大刑事案件,去报案,不是直系亲属,没有报案资格,男朋友,朋友,同事,邻居,房东,雇主都没有报案资格,通知家人吧?除了雇主,房东,别的人根本就没有联系家人的办法。而且就算直系亲属去报案,也不予立案,最多仅是提取DNA备案,供发现尸体时做DNA比对!
发现尸体总该立案了吧?直接拉火葬场以流浪无名尸体的名义烧掉的尸体,比立案的多得多!有兴趣的记者们可以调查下中国每年直接拉火葬场烧掉的无名尸体和立案的比率是多少!这是中国拐卖人口犯罪猖獗的直接原因!也是导致把被强奸少女直接拉火葬场最后为省钱再次抛弃荒野的必然结果!
应该改成用每百名警察每年A级,B级,C级刑事案件破案数作为考核指教,才能破除报案不立案的困局!案件分级可以直接用刑法的量刑指标来划分,比如15年以上直至死刑为A级刑事案,10年以上,15年以下为B级刑事案,5年以上,10年以下为C级刑事案,最好B,C级刑事案可以用一个指数来换算成A级刑事案以方便考核。
附文:
《3·12安徽涡阳遇袭少女被抛尸事件》
家住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省重点涡阳四中的高三女生、现年18岁的小黎(化名)返家路上遭遇歹徒,受害后赤身裸体奄奄一息,连当地村民都于心不忍,拿草皮子将她的身体遮住。而高公镇的警察却不顾许多在场群众质疑女孩还活着,更没有考虑这是否是刑事案件,就草草盖棺论定为“流浪女尸”并予抛弃。这不仅是严重渎职,更是何等冷酷?公职人员丢弃受伤少女实在令人齿寒!总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渎职者终被问责,可恶的罪犯终于落网,但无辜的少女仍在昏迷中。
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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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11日,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省重点涡阳四中的高三女生、现年18岁的小黎(化名),因学校放假决定回家。
小黎家住在离涡阳县城30多公里的高公镇前李村。小黎乘坐“涡阳—店集镇—高公镇”中巴车到高公镇,从下车的地方到前李村大概有三四公里,步行需要30分钟。她的家人没想到,孩子的噩梦就此开始。
11日晚上,奶奶和姑姑没有等到小黎回家。“开始家人以为她到同学家去玩了,但谁知直到第二天早上,她仍然没有回家”。
小黎一位要好的同学当日晚上6时30分许给小黎发了一条短信,问她:“你可到家?”小黎给她的回复是:“我已到家,正在吃饭!”小黎的家人说:“现在我们都不能确定,这条短信是不是她发的,因为当时她并没有回家。会不会是手机已经在别人手中,别人发的”。更让这名同学奇怪的是,晚上8时前后,小黎的手机连续给她发了8条没有字的短信。“当时我觉得很奇怪,就给她打电话,但始终没人接”。[1]
遇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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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中女子奄奄一息
在小黎失踪的这段时间,高公镇发生了另一件引人注意的事。一个衣不蔽体的女子被发现在路边干涸的沟渠边,奄奄一息。
小黎第二次被丢弃的沟渠
3月12日下午5时许,小黎失踪一天后,高公镇一张姓村民在路边盖房时发现,不远处一个干涸的沟渠里,隐约有个人躺在里面。他走近一看,一个女子躺在沟里,上身穿着棉袄,下面没有衣服。他立即拨打了报警。
一位好心的村民还从附近窑厂拿了一块盖砖的草皮子,将女子身体遮住。不少和小黎一个村子的人也来到现场,但是没有人认出这个女子就是小黎。“当时她满脸是血、衣不遮体的,我们怎么也想不到她是小黎呀!”前李村的村民告诉记者。附近村民也说:“她整个脸都是浮肿的,头发上都是灰尘、树叶,当时天也蒙蒙黑了,我们也没有注意到她是谁”。
警方和民政将她送走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被人发现并报警后,小黎的噩梦非但没有就此结束,还变得更加凄惨。
12日下午5时许,村民报警之后,高公镇派出所民警派出一名警察和一名协警赶到了现场。据附近群众介绍,警察在现场拍了照片,但没有拨打。
“当时可能看到女孩蓬头垢面的,民警就失去了最基本的判断,草率地认为这是一具流浪女尸,不是刑事案件”据涡阳县公安局政工科邓姓负责人介绍,处警的姜姓警察和王姓协警没有按照程序处警,也没有拨打,而是向派出所值班的张所长电话说明了现场情况,并想当然认为这是个冻死的流浪女。
据了解,随后民警联系了高公镇民政办,要求他们将女孩拉走。“民警如果按照程序处理,也不至于出现这样大的错误呀!”邓姓负责人说道。当时高公镇民政办负责人周某赶到了现场,没有做任何检查处理,就联系了一名司机,让司机用民政办的灵车将女孩拉走,“当时是说要拉到火葬场,认为这个人已经死了”。
抛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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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司机将女孩拉出了涡阳县,将她拉到了离出发地点不到10公里的阜阳市太和县二郎乡境内,然后竟将
小黎第一次被丢弃的沟渠
她扔在了田里”据涡阳县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处警民警和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认为是流浪女尸,所以就让司机将其拉走。“有说是拉到火葬场,也有人说是给了司机元,让他拉出涡阳界就行。对于现场的具体情况,我们检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据目前涡阳县检察机关了解到的情况,3月12日晚上7时左右,女孩被拉上了车,司机直接将她拉到不远处的二郎乡境内,将她丢在了离一处涵洞不远的沟里。
当天晚上,昏迷的小黎衣不蔽体地在沟里过了一夜。当晚气温低到近0℃,孩子怎么受得了呀。司机良心何在?
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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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早上10时许,阜阳市太和县二郎乡境内,过路群众发现一名衣不蔽体的女子躺在田边的沟里,就拨打了并报了警。[2]
太和县该辖区警方和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警方检查发现,这名女子后脑被人用钝器击伤,部分脑骨碎裂。警方立即将其定性为刑事案件。人医院抢救。太和县公安局也展开了调查。
也就在当天,涡阳四中的高三学生已经开始上课。学校发现小黎没有来上学,就和家长取得联系。小黎的一名男同学得知小黎失踪后,找到了小黎家所在的高公派出所报案。但直到此时,高公派出所仍然没有意识到,之前送走的“流浪女”就是小黎。“太不作为了,直到太和县公安找到高公派出所,并将案情通报到涡阳县公安局,派出所才知道铸成大错”涡阳县公安局民警这样介绍。
然而两个昼夜的折磨,让她至今处于生死边缘。经全力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目前高公镇政府和医院进行了慰问。“他们一共送来了3万多元的医疗费用。可是当初民警或者司机稍微负责一点,我孩子也不至于这样呀”小黎的母亲伤心地说。
据医院医生介绍,小黎遭受重击后心脉较弱,加之中间有两天两夜在外面,受冻的时间太长,血液循环不畅,手脚都出现不同程度的碳化或腐烂,“很难保住孩子的部分手指和脚趾,最后可能需要通过截肢”为了慎重起见,医院医院著名专家来会诊,“看能不能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治疗孩子”。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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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太残忍了,我们正在全力侦破案件”据涡阳县公安局政工科负责人介绍,3月13日下午5时许,涡阳县刑侦大队接到阜阳太和警方通报后,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了情况。
了解了事情经过后,涡阳县公安局组织了刑侦技术中队、重案中队等30多名侦查人员成立专案组,目前正在对现场进行勘察。“由于目前受害人还没有苏醒,对于案件的定性等只能是分析和判断。相关侦破工作正紧张进行”亳州市公安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处警的民警违规操作,没有按照程序进行,严重违规违纪。目前检察院还在调查阶段,如果有犯罪行为,将提请公诉”。
据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初步查明,3月12日17时54分,高公镇派出所接县公安局指令说“在高公镇前李村路边河沟,有一女子躺在河沟底下”。所长张建飞立即安排值班民警出警。民警认定女子为“憨子”(傻子),在发现其受伤后没有及时救治,交由高公镇民政办处理。民政办负责人周玉珠等人开车向高公镇西南方向驶去,最后在太和县境内二郎乡将该女子扔在路边沟里。[3]
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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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高公所带班所长张建飞、处警民警姜中常、协警王瑞璞、高公镇民政办负责人周玉珠等4人涉嫌玩忽职守,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涡阳县委宣传部介绍,该县已成立案件处理领导小组,组织精干力量追查伤害该女子的凶手,同时对失职渎职者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并对公安干警队伍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全力做好受害人的救治工作,救治费用由县统筹解决。
3月20日,涡阳县对相关领导作出处理,给予应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副政委陆辑民、高公镇党委委员宗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的高公镇党委书记吴磊、高公镇镇长纪广思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应付分管领导责任的县民政局党组成员李洪全党内警告处分。
目前,受伤少女依然昏迷不醒。[4]
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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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从安徽省涡阳县公安局获悉,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全力支持下,安徽省涡阳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将在该县高公镇境内伤害高中女生的犯罪嫌疑人姚计峰抓获。
姚计峰,男,33岁,家住涡阳县高公镇镇北行政村姚园自然村,警方将其从浙江温州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5]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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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警后不认真勘查现场,将遭歹徒毒手的被害人当做精神病人抛弃在路边,致使被害人冻成重伤。日前,涡阳县一派出所民警及当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4人分别获刑。
摸了一手血却称没有伤
年3月11日下午,涡阳某中学高三学生武某从涡阳县城乘坐涡阳—店集镇—高公镇,在回家途中遭到歹徒姚计峰(另案处理)的侵害,并被打伤,抛弃在高公镇前李村河沟边。同年3月12日下午5时许,村民蒋某和张某发现武某后,即拨打报警。
涡阳县高公镇派出所接指令称,在高公镇前李村河边有一女子躺在河沟底下,该镇派出所带班所长张建飞安排该所值班民警姜中常、王瑞璞等人出警赶到现场,发现武某下身未穿衣服躺在沟内,姜中常对现场进行勘查,王瑞璞对现场进行拍照时发现武某在动,但未采取任何措施。后姜中常安排报警人蒋某对武某进行检查,蒋某检查后说摸了一手血,在对蒋某询问后再未进行检查。姜中常向张建飞报告称武某没有伤,像个憨子、神经病。后姜中常、王瑞璞未对武某进行任何救助返回派出所,在此期间报警人张某多次拨打报警电话要求公安机关出警救助。
被丢弃路边女子伤更重
当日晚9时许,张建飞外出吃饭返回派出所后,在未查看现场照片及询问材料的情况下安排姜中常找民政办救助,姜中常找到涡阳县高公镇民政办负责人周玉珠,告知前李村有一女子系傻子给弄走,并驱车同周玉珠一起找到姚某联系慕某来架人,到现场后周玉珠安排李某开灵车将武某弄走。其间,李某告知姜中医院救治,姜中常与周玉珠交谈后同王瑞璞返回派出所。李某驾驶灵车按周玉珠要求行驶到太和县境内,周玉珠同慕某将武某丢弃在路边。次日被太和县公安局发现并救助,经鉴定武某的伤情为重伤。
四名公职人员日前获刑
日前,这起案件在我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利辛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周玉珠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姜中常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张建飞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王瑞璞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